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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28    作者: 创作联络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引领湖北作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湖北故事,推动湖北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推动湖北文学从“高原”向“高峰”的迈进,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4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计划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学批评文章。

二、奖励作品刊物认定

以北京大学2020-2021年认定的文学原创类、文学评论类核心期刊为基准,若北京大学发布最新认定,以最新认定为准。

1.文学原创类

《收获》《人民文学》《上海文学》《花城》《当代》《作家》《山花》《天涯》《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民族文学》《十月》《江南》《小说月报》(原创版)《长江文艺》(原创版)。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文学遗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争鸣》《当代作家评论》《文艺理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中国文学批评》《文艺研究》《外国文学》《南方文坛》《中国文学研究》(长沙)《当代外国文学》《明清小说研究》《中国比较文学》《国外文学》《红楼梦学刊》《小说评论》《民族文学研究》《鲁迅研究月刊》《当代文坛》《扬子江文学评论》《现代中文学刊》《中国文化研究》《新文学史料》《文艺理论与批评》。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4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经费均含税。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2.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3.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4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创联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附件:信息采集表.xls

联 系 人:李腾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   箱:2502835885@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   编:430077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4年3月26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电话:027-6888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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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征集公告

来源:     作者: 创作联络部
发布时间: 2024-03-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引领湖北作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湖北故事,推动湖北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推动湖北文学从“高原”向“高峰”的迈进,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4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计划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学批评文章。

二、奖励作品刊物认定

以北京大学2020-2021年认定的文学原创类、文学评论类核心期刊为基准,若北京大学发布最新认定,以最新认定为准。

1.文学原创类

《收获》《人民文学》《上海文学》《花城》《当代》《作家》《山花》《天涯》《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民族文学》《十月》《江南》《小说月报》(原创版)《长江文艺》(原创版)。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文学遗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争鸣》《当代作家评论》《文艺理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中国文学批评》《文艺研究》《外国文学》《南方文坛》《中国文学研究》(长沙)《当代外国文学》《明清小说研究》《中国比较文学》《国外文学》《红楼梦学刊》《小说评论》《民族文学研究》《鲁迅研究月刊》《当代文坛》《扬子江文学评论》《现代中文学刊》《中国文化研究》《新文学史料》《文艺理论与批评》。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4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经费均含税。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2.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3.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4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创联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附件:信息采集表.xls

联 系 人:李腾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   箱:2502835885@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   编:430077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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