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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28    作者: 创联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出精品、建高原、攀高峰”,推动新时代湖北文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5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章。

二、奖励刊物认定

1.文学原创类

《收获》《花城》《当代》《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十月》《钟山》《作家杂志》《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江南》《长城》《长江文艺(原创版)》《山花》。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文艺研究》《当代作家评论》《中国文学批评》《扬子江文学评论》《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中国比较文学》《南方文坛》《小说评论》《当代文坛》《文艺理论与批评》《明清小说研究》《现代中文学刊》《新文学史料》《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经费均含税。奖励金额实行年度封顶制,每位作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2.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3.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5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作(社会)联络部。创作(社会)联络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附   件: 2025年优秀文学作品信息采集表

联 系 人:王桐贵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  箱:hubeizuojia@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  编:430077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5年3月28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电话:027-6888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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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征集公告

来源:     作者: 创联部
发布时间: 2025-03-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出精品、建高原、攀高峰”,推动新时代湖北文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5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章。

二、奖励刊物认定

1.文学原创类

《收获》《花城》《当代》《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十月》《钟山》《作家杂志》《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江南》《长城》《长江文艺(原创版)》《山花》。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文艺研究》《当代作家评论》《中国文学批评》《扬子江文学评论》《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中国比较文学》《南方文坛》《小说评论》《当代文坛》《文艺理论与批评》《明清小说研究》《现代中文学刊》《新文学史料》《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经费均含税。奖励金额实行年度封顶制,每位作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2.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3.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5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作(社会)联络部。创作(社会)联络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附   件: 2025年优秀文学作品信息采集表

联 系 人:王桐贵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  箱:hubeizuojia@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  编:430077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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