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28 作者: 创联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出精品、建高原、攀高峰”,推动新时代湖北文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5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章。
二、奖励刊物认定
1.文学原创类
《收获》《花城》《当代》《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十月》《钟山》《作家杂志》《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江南》《长城》《长江文艺(原创版)》《山花》。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文艺研究》《当代作家评论》《中国文学批评》《扬子江文学评论》《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中国比较文学》《南方文坛》《小说评论》《当代文坛》《文艺理论与批评》《明清小说研究》《现代中文学刊》《新文学史料》《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经费均含税。奖励金额实行年度封顶制,每位作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2.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3.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5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作(社会)联络部。创作(社会)联络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附 件: 2025年优秀文学作品信息采集表
联 系 人:王桐贵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 箱:hubeizuojia@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 编:430077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5年3月28日
来源:
作者:
创联部
发布时间:
2025-03-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出精品、建高原、攀高峰”,推动新时代湖北文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5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章。
二、奖励刊物认定
1.文学原创类
《收获》《花城》《当代》《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十月》《钟山》《作家杂志》《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江南》《长城》《长江文艺(原创版)》《山花》。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文艺研究》《当代作家评论》《中国文学批评》《扬子江文学评论》《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中国比较文学》《南方文坛》《小说评论》《当代文坛》《文艺理论与批评》《明清小说研究》《现代中文学刊》《新文学史料》《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5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经费均含税。奖励金额实行年度封顶制,每位作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2.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3.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5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作(社会)联络部。创作(社会)联络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附 件: 2025年优秀文学作品信息采集表
联 系 人:王桐贵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 箱:hubeizuojia@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 编:430077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