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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4-14    作者: 创研部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十二届(2021-2024)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内容,现将湖北省作家协会征集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体裁、门类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儿童绘本。为鼓励文学新人,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

二、征集范围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出版和发表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各体裁、门类作品均以单行本参评,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发表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套系作品须以单本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儿童绘本的文字和图画作者均须具有中国国籍。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为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89年1月1日(含)之后。

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湖北地区内符合条件的作者可向湖北省作家协会申报参评。

申报作者需填写“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并填写“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或“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内容包括500字以内作品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推荐表须由作者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纸质推荐作品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寄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指定邮箱(邮寄地址及邮箱附后)。相关表格可登录中国作家网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参评作品每部(篇)须寄送样书15册(份),“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或“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5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参评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和儿童绘本作品的作者,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签署日期。

请在邮件外部标明参评类别,如“小说”、“童话”、“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等。有关材料和样书请特快专递寄至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勿用包裹。

参评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参评作品数目如超过中国作协给予湖北省作家协会的推荐名额数(8部),则由湖北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再推荐给中国作协,评选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 邮 编:430077

电 话:027-68880680、68880616

邮 箱:hbzxcyb2021@163.com

附件:《关于征集第十二届(2021-2024)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http://www.chinawriter.com.cn/n1/2025/0411/c403937-40458112.html)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5年4月14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电话:027-6888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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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创研部
发布时间: 2025-04-14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十二届(2021-2024)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内容,现将湖北省作家协会征集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体裁、门类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儿童绘本。为鼓励文学新人,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

二、征集范围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出版和发表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各体裁、门类作品均以单行本参评,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发表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套系作品须以单本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儿童绘本的文字和图画作者均须具有中国国籍。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为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89年1月1日(含)之后。

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湖北地区内符合条件的作者可向湖北省作家协会申报参评。

申报作者需填写“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并填写“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或“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内容包括500字以内作品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推荐表须由作者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纸质推荐作品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寄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指定邮箱(邮寄地址及邮箱附后)。相关表格可登录中国作家网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参评作品每部(篇)须寄送样书15册(份),“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或“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5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参评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和儿童绘本作品的作者,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签署日期。

请在邮件外部标明参评类别,如“小说”、“童话”、“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等。有关材料和样书请特快专递寄至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勿用包裹。

参评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参评作品数目如超过中国作协给予湖北省作家协会的推荐名额数(8部),则由湖北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再推荐给中国作协,评选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 邮 编:430077

电 话:027-68880680、688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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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征集第十二届(2021-2024)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http://www.chinawriter.com.cn/n1/2025/0411/c403937-40458112.html)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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