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创联部 发布时间: 2015-11-02 作者:版权保护中心
为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我省作家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决定对全省作家作品实行著作权免费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机构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湖北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湖北省版权局授权委托,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具体负责我省的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二、登记范围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含计算机软件)予以免费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
(四)著作权归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三、登记的意义作用
(一)在法律上明确著作权归属,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方便权利人举证,在发生版权纠纷时,版权行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人的有效证据;
(三)有助于权利人经济价值的实现,版权登记是作品质押、评估、融资、转让、交易的重要前提条件;
(四)有助于权利人社会价值的实现,作品登记证书是权利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是作者创作能力与企业创新实力的体现,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社会对权利人的评价和认可。
四、登记程序
(一)作品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说明书(作品构思与主要内容说明);
4、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权利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作品样本(纸质或电子介质);
6、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作品登记表格及相关文书可从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北省版权局)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hbnp.gov.cn/wzlm/cs/hbsbqbhzx/ywzx/11401.htm
(二)办理期限
对经过审核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并发放《作品登记证书》。
(三)材料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到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现场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在汉作家如有特殊情况,中心可派人上门办理)。
五、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监测大楼一楼
电话:027-87329653 传真:027-87329478
邮箱:hbcopyright@163.com 版权登记QQ群:70043887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
2015年10月
上一篇:“登沙河杯”文学作品征文启事
下一篇:《湖北网络文学精选》入选作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