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创联部 发布时间: 2016-03-01 作者:创联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
2016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现已启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16年2月17日修订)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二、作者向所在地、所在行业湖北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申报,省直系统作者,直接向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申报。请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申报表格。
三、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
四、2016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2016:中国报告”中短篇报告文学专项工程
公开征集反映中国人民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成就和感人事迹的作品,体裁为中短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有关事项另行启事。
2、“中国梦”主题专项
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本专项以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选题为主,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专项
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业绩,表现和弘扬长征精神。
五、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六、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七、曾获重点作品扶持的选题,如尚未完成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八、申报表及作品文本一式3份寄至省作协创联部备选,同时将申报表及作品文本电子版发至2502835885@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以快件寄出时间为准。
联 系 人:李 腾
电 话:027-68880639 13026385106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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