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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湖北省作家协会      发布时间: 2016-08-03    作者: 人事教育部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文联作协、省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近两年申报情况,经省职改办同意,2015、2016年度我省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将由我办集中委托外省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岗且符合文创专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审核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文创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外语等级不作要求,计算机等级要求初级。

(三)今年所有职称申报的免试、破格、转评及转评晋升的审批权限,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市州职改办审批后同申报材料一并报我办,送省职改办集中复核。

(四)按委托地评委会要求,申报正高级和破格申报人员须到评审现场参加面试(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三、申报方式和途径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按职称信息化要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申报方式。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中级不作网上申报要求。

(二)2015年已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按网上系统申报方式补充录入基本信息一览表。

四、申报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评审材料集中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单位公示七天以上,单位提供公示证明。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业绩成果等要严格把关,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复印件需经有关部门审验盖章。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已交付的评审费按规定不予退还。

2、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申报管理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文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及电子文本(由报送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不装订)。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不装订)。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一式2份(不装订),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申报管理系统”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15份,A3规格,不装订)及电子文本,一览表里论文等材料必须标明作者排名。

6、本人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进修学习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市州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2014、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任现职以来各类奖励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9、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作品、学术论文、著作、书评等材料原件(请自留备份),不少于5件。

10、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的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免试计算机考试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1份。

1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业绩或创作研究情况总结(3000-5000字)一式5份。

(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上述材料中所列“2016年申报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计算机免试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审核表等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zcpd.shtml。《文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通过录入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后打印生成。

五、申报时间

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2016年8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用

按照委托评审方标准缴纳。

七、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湖北省作家协会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人事教育部308室)

联系电话:(027)68880633  68880657

联系人:杨红军  熊芸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公示证明》

 

湖北省文学创作专业高级

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一、申报材料正本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人员、海外引进等人员单位证明原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装订1份)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装订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装订原件1份,其他14份装袋)

7、学历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92014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0、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11、获奖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2、破格、转评表

二、申报材料副本

    13、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作品、论文、著作、书评等(原件装袋,作品、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复印件装订)

1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业绩或创作研究情况总结(3000-5000字)(5份,不装订)

15、其它代表申报入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以上15项除注明装袋的材料以外,其他材料按序号排序装订成册,散件概不受理。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附件3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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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湖北省作家协会      作者: 人事教育部
发布时间: 2016-08-03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文联作协、省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近两年申报情况,经省职改办同意,2015、2016年度我省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将由我办集中委托外省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岗且符合文创专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审核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文创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外语等级不作要求,计算机等级要求初级。

(三)今年所有职称申报的免试、破格、转评及转评晋升的审批权限,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市州职改办审批后同申报材料一并报我办,送省职改办集中复核。

(四)按委托地评委会要求,申报正高级和破格申报人员须到评审现场参加面试(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三、申报方式和途径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按职称信息化要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申报方式。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中级不作网上申报要求。

(二)2015年已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按网上系统申报方式补充录入基本信息一览表。

四、申报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评审材料集中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单位公示七天以上,单位提供公示证明。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业绩成果等要严格把关,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复印件需经有关部门审验盖章。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已交付的评审费按规定不予退还。

2、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申报管理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文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及电子文本(由报送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不装订)。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不装订)。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一式2份(不装订),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申报管理系统”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15份,A3规格,不装订)及电子文本,一览表里论文等材料必须标明作者排名。

6、本人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进修学习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市州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2014、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任现职以来各类奖励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9、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作品、学术论文、著作、书评等材料原件(请自留备份),不少于5件。

10、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的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免试计算机考试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1份。

1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业绩或创作研究情况总结(3000-5000字)一式5份。

(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上述材料中所列“2016年申报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计算机免试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审核表等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zcpd.shtml。《文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通过录入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后打印生成。

五、申报时间

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2016年8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用

按照委托评审方标准缴纳。

七、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湖北省作家协会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人事教育部308室)

联系电话:(027)68880633  68880657

联系人:杨红军  熊芸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公示证明》

 

湖北省文学创作专业高级

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一、申报材料正本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人员、海外引进等人员单位证明原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装订1份)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装订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装订原件1份,其他14份装袋)

7、学历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92014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0、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11、获奖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2、破格、转评表

二、申报材料副本

    13、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作品、论文、著作、书评等(原件装袋,作品、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复印件装订)

1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业绩或创作研究情况总结(3000-5000字)(5份,不装订)

15、其它代表申报入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以上15项除注明装袋的材料以外,其他材料按序号排序装订成册,散件概不受理。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附件3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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