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北省作家协会 发布时间: 2016-08-03 作者: 创联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大专院校文学院:
根据《湖北省作家协会章程》和中国作家协会的统一要求,为更好地维护湖北作家的合法权益,鼓励、保护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文化交流,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湖北的文学创作事业,经省作协党组研究同意,成立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朱训集 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
胡 伟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刘继明 湖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驻会作家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志勇 长江文艺出版社社长
卢文俊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
刘诗伟 《长江丛刊》杂志社社长
刘家驹 湖北省天职法律服务所副主任
李鲁平 武汉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杨恒敏 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景国 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凌辉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主任
胡 翔 《长江文艺》杂志社常务副社长
钱道波 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主任
秘书长:
望建蓉(尔容) 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副主任
同时决定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为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合作单位,聘任湖北省天职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刘家驹、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恒敏、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景国为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希望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全体成员,更加紧密地团结服务我省作家,为维护作家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文学生态,推进我省文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努力做出新贡献。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16年7月28日
来源:
湖北省作家协会 作者:
创联部
发布时间:
2016-08-0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大专院校文学院:
根据《湖北省作家协会章程》和中国作家协会的统一要求,为更好地维护湖北作家的合法权益,鼓励、保护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文化交流,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湖北的文学创作事业,经省作协党组研究同意,成立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朱训集 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
胡 伟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刘继明 湖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驻会作家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志勇 长江文艺出版社社长
卢文俊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
刘诗伟 《长江丛刊》杂志社社长
刘家驹 湖北省天职法律服务所副主任
李鲁平 武汉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杨恒敏 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景国 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凌辉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主任
胡 翔 《长江文艺》杂志社常务副社长
钱道波 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主任
秘书长:
望建蓉(尔容) 湖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副主任
同时决定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为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合作单位,聘任湖北省天职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刘家驹、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恒敏、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景国为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希望湖北省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全体成员,更加紧密地团结服务我省作家,为维护作家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文学生态,推进我省文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努力做出新贡献。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