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创研部 发布时间: 2021-09-03 作者:
湖北省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宣传部和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现将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文学奖和评论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范围
凡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儿童文学、网络文学(以网络长篇小说为主)、文艺评论集等均可参评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
二、评选原则
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荆楚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文艺作品质量至上,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体现时代风格、荆楚特色的文艺精品。
三、征集条件
1.参评作品必须为省内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创作生产或联合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
2. 参评作品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出版,并在全国及全省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的优秀文艺作品,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参评图书应为我省出版单位出版。
3. 文学作品应公开出版发行或在知名网站发表,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文艺评论、散文、诗歌等以公开出版的文艺评论集、散文集、诗集形式参评,并有较好社会效益。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文学作品、图书、文艺评论作品申报时提交申报表一式5份,每一部作品提交样书5本(套)。
2. 申报表、报告等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3. 纸质版申报表及样书以快递方式寄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收。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hbzxcyb202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屈原文艺奖申报”字样。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报送的作品,不予参评。
5.参评作品数目如超过给予湖北省作家协会的推荐名额数(10部),则由湖北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再推荐上报,评选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5天。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作协创研部
邮编:430077
联系人:谢铮 联系电话: 027-68880616
电子邮箱:hbzxcyb2021@163.com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1年9月2日
来源:
创研部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3
湖北省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宣传部和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现将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文学奖和评论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范围
凡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儿童文学、网络文学(以网络长篇小说为主)、文艺评论集等均可参评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
二、评选原则
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荆楚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文艺作品质量至上,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体现时代风格、荆楚特色的文艺精品。
三、征集条件
1.参评作品必须为省内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创作生产或联合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
2. 参评作品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出版,并在全国及全省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的优秀文艺作品,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参评图书应为我省出版单位出版。
3. 文学作品应公开出版发行或在知名网站发表,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文艺评论、散文、诗歌等以公开出版的文艺评论集、散文集、诗集形式参评,并有较好社会效益。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文学作品、图书、文艺评论作品申报时提交申报表一式5份,每一部作品提交样书5本(套)。
2. 申报表、报告等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3. 纸质版申报表及样书以快递方式寄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收。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hbzxcyb202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屈原文艺奖申报”字样。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报送的作品,不予参评。
5.参评作品数目如超过给予湖北省作家协会的推荐名额数(10部),则由湖北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再推荐上报,评选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5天。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作协创研部
邮编:430077
联系人:谢铮 联系电话: 027-68880616
电子邮箱:hbzxcyb2021@163.com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