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作协文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6-17
各市(州)文联/作协、企业文协、作家:
为壮大文学创作队伍,繁荣我省文学创作,根据《湖北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管理暂行办法》,今年拟选聘第十四届签约作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人数及期限
本届签约人数不超过20人,签约期限3年,即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一)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二)户籍在湖北或长期在湖北工作生活,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1977年1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较好的创作实绩,作品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或转载,或在国内出版过文学专著,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四)连续签约三届者,暂不申报。
三、签约任务
在签约期内,签约作家应潜心创作,完成相应的创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必须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作协下达的重大主题创作任务,并创作出高质量的文学作品。
(二)在签约期内,必须创作完成并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报刊发表或公开出版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创作任务基本标准为:小说、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散文等作品发表(或出版)15万字。诗歌发表(或出版)12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算)。结集出版作品不作原创作品统计,为企业或行业宣传而创作的报告文学作品也不作原创作品统计。
(三)积极参加省作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公益文学活动。
四、选聘程序
(一)省作协下发通知。
(二)各市(州)文联作协、企业文协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作家也可直接向省作协申报。
(三)省作协组织专家评审。
(四)评审后,经省作协党组研究决定后,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省作协组织签约。
五、隶属关系及待遇
(一)签约作家与省作协属合同关系。其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不变,体制内作家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
(二)省作协对每位签约作家每年给予12000元的创作补贴,用于补贴作家深入生活的食宿、交通及购买、收集资料等。补贴与年度考核挂钩,其中60%为基础补贴,40%为完成任务奖励。未完成本年度创作任务的只下拨60%的创作补贴经费。创作补贴按年度拨付到签约作家个人银行账户。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湖北省作家协会第十四届签约作家申报表》(一式9份,不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五年发表、出版作品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文学评论家评论文章。
(二)申报表可在湖北作家网下载、双面打印填写;表格中,“个人简介”一栏控制在200字以内;“作品发表出版获奖情况”请列有影响力的作品5-10部,并标明作品名称、体裁、发表刊名或出版社、出版时间;“获奖情况”要注明奖项名称、级别和获奖时间;“重大选题情况” 指下一步准备开展的重大创作选题;“近期创作计划”即近三年创作设想。“市州文联或作协意见”一栏,个人申报不填,市(州)作协或文联申报须签署意见并盖章;“省作协文学院意见”、“省作协党组意见”及“评委意见”不填。
(三)被市(州)作协或文联推荐申报者,个人不再申报。
七、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联系人:王富云 18186484399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