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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作家协会 发布时间: 2022-09-21

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文学创作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文学创作、文学评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等从事文学创作、文学评论的自由职业人员。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四)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五)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六)记入全省职称失信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其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可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三)自由职业人员,由居住地人事代理机构或省级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中央在鄂单位需委托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执行,按程序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向文学创作专业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按程序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湖北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19〕7号) 执行,可在湖北省人社厅官网查看公开件。

  四、相关政策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二)符合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认定条件的,由推荐单位初审后报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办审核。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职称。

(三)根据鄂职改办2022〕43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度开始,全省范围内获批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四)申报人员必须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凡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材料在申报评审材料时一并提交。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项,按鄂职改办〔2022〕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申报途径和内容

  2022年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办审核确定受理的再寄(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1),注册账号,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推荐单位进入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2),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后系统自动转入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办,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办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参评条件。

  (二)纸质材料申报

  凡经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同意受理纸质材料的,申报人员按照《2022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交由市州职改办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寄(送)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办,新文学群体可以个人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包括:

  1、申报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原件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出具盖章的“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法失德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

  3、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和《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3)。

  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非公有制性质的有效文(证)件、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劳动合同、本省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1年缴费证明。

  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5份。

  6、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需提交符合申报职务所需聘任年限要求的所有聘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如无聘任证书,需提供单位聘任证明原件,当年有效。

  7、 转评、破格审批表须提供原件,当年有效。

  8、 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复印件的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申报人员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学历、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编号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和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查验,并出具审查意见。

  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学历、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人员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作品、获奖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著作要求提供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版权页等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未签字材料不予受理)。

  11、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作品原件不少于5件。

  12、《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13、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业绩或创作研究情况总结(3000-5000字)一式5份,面试时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著作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专业技术水平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2、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法失德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

  3、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详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按申报材料清单该装订的装订,该装袋的装袋,一起用厚实的档案袋密封装好,档案袋正面备注报送人姓名和单位。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综合材料一览表使用A3纸打印。通知附件中未列表格,可自行在人社厅官网、湖北作家网下载。

  4、申报人提供的年度考核材料,需在复印件正反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址及电话

(一)受理申报时间: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网上申报截至2022年11月7日止,纸质材料申报截至2022年11月14日止,工作日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人事教育部308室

  联系电话:027-68880633 

联系人:刘林 张发胜

附件:

1.2022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2.诚信承诺书

3.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5.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6.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平级转评)审核表

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表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下载:职称评审附件.rar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2022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一、装订材料清单

1.申报材料封面、目录

2.《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用人单位推荐意见原件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电子版同时发邮箱461151001@qq.com)

5.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原件1份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调入任职文件、非公有制单位性质证明、员工劳动合同、连续1年以上社保证明、海外引进等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8.聘任证书(符合申报职务所需聘任年限要求的所有聘书)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原件1份

9.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审查意见1份

10.2017、2018、2019、2020、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复印件1份

1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12.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作品、获奖证书等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二、装袋材料清单

1.《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内容手写,不得复印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14份

4.破格审查表、转评审批表、认定申报表原件1份

5.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品不少于5件

6.《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7.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和学识水平的业绩或创作研究情况总结(3000-5000字)一式5份,面试时用

三、申报材料装订封面式样

 

 

 

 

 

 

 

 

2022年湖北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申报人:

申报专业:

申报级别:

申报类型: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附件2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注: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承诺人签名:

审核人签字:

单位签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合  计

正  高

副  高

设岗情况

 

 

 

已聘情况(不

含“双肩挑”)

 

 

 

待聘情况

 

 

 

空岗情况

 

 

 

申报

情况

空岗申报

 

 

 

 

不占岗位申报

 

 

 

申报人员

姓名及专业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社事业

单位人事

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