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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04    作者: 创研部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行(企)业文协、各相关高校,省作协机关各部室、文学院、杂志社:

根据《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和《鲁迅文学奖评奖办法》要求,为广泛征集、认真遴选我省参评作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额与办法

1、省作协文学院、武汉、宜昌、襄阳作协可推荐各门类不超过4部作品参评,其他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行(企)业文协、相关高校、省直各单位可推荐各门类不超过2部作品参评,没有合适作品可以不推荐。

2、参评作家需向上述推荐单位提出参评申请;省作协推荐工作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评选标准

鲁迅文学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研究与批评。

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和参评条件

1、参评作品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和出版,发表和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翻译作品以成书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省作协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重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申报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6、凡涉及党史、军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的作品,须提供按有关规定报批、报审的批复复印件。

7、参评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须经本公告规定的渠道推荐。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格从中国作家网下载)。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另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以单篇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须提供样书12册。以上参评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样书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并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3、各单位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刊(报)、样书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为保证材料放心送达,寄送请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请按指定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邮件标题须按以下格式填写:参评类别+作者姓名,如“中篇小说+张三”。

4、本次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5、申报材料一经签收,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

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人:  李腾

联系电话:027-68880616 027-68880680

电子邮箱:hbzxcyb2021@163.com


附件:

1.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https://www.chinawriter.com.cn/n1/2026/0302/c403937-40672666.html)

2.鲁迅文学奖评奖办法(2026年2月12日修订)(https://www.chinawriter.com.cn/n1/2026/0302/c403937-40672665.html)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6年3月3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 电话:027-6888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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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创研部
发布时间: 2026-03-04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行(企)业文协、各相关高校,省作协机关各部室、文学院、杂志社:

根据《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和《鲁迅文学奖评奖办法》要求,为广泛征集、认真遴选我省参评作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额与办法

1、省作协文学院、武汉、宜昌、襄阳作协可推荐各门类不超过4部作品参评,其他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行(企)业文协、相关高校、省直各单位可推荐各门类不超过2部作品参评,没有合适作品可以不推荐。

2、参评作家需向上述推荐单位提出参评申请;省作协推荐工作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评选标准

鲁迅文学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研究与批评。

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和参评条件

1、参评作品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和出版,发表和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翻译作品以成书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省作协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重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申报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6、凡涉及党史、军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的作品,须提供按有关规定报批、报审的批复复印件。

7、参评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须经本公告规定的渠道推荐。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格从中国作家网下载)。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另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以单篇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须提供样书12册。以上参评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样书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并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3、各单位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刊(报)、样书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为保证材料放心送达,寄送请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请按指定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邮件标题须按以下格式填写:参评类别+作者姓名,如“中篇小说+张三”。

4、本次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5、申报材料一经签收,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湖北省作家协会创研部

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人:  李腾

联系电话:027-68880616 027-68880680

电子邮箱:hbzxcyb2021@163.com


附件:

1.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https://www.chinawriter.com.cn/n1/2026/0302/c403937-40672666.html)

2.鲁迅文学奖评奖办法(2026年2月12日修订)(https://www.chinawriter.com.cn/n1/2026/0302/c403937-40672665.html)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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