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创联部 发布时间: 2022-03-18 作者: 李腾
省作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省直相关单位作家、文学爱好者:
省委宣传部《关于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日前已下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4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作协创联部,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腾
电 话:68880639
邮 箱:2502835885@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附件1.《关于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2年3月17日
关于2022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
为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推出一批描绘新时代新征程恢宏气象的文艺精品,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现就做好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守人民立场,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现湖北红色文化、荆楚文化、长江文化特色,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时代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扶持奖励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在本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申报个人必须具备本省户口或受聘于本省有关机构。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或多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申报项目应是我省各类型专业艺术创作单位或个人围绕喜迎二十大、湖北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长江文化等主题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启动或已完成的创作、出版、演出、播映、展览等重点文艺创作项目。项目类别如下:
1.文学类: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申报项目需已出版。
2.舞台艺术类:戏剧、舞蹈、曲艺、杂技。
3.影视类:电影、电影动画片、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
4.视觉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
5.音乐类:歌曲、套曲、组歌。
6.网络视听类: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音乐、网络直播及专业类网络节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申报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①文学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发表或出版的样书、样刊,获奖情况和社会评价证明材料。
②影视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剧情简介、完整剧本和光碟,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播出机构证明材料,获奖情况和收视情况证明材料。
③舞台艺术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剧情简介、完整剧本和光碟,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演出场次,获奖情况和观众评价证明材料。
④视觉艺术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作品照片或复印件,参加国家、省级展览或获奖的证明材料。
⑤音乐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乐谱、光碟,被国家和省级大型晚会采用和获奖的证明材料。
⑥网络视听类节目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U盘或光碟,获奖情况和观众评价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各一式贰份。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对本地申报项目审核把关盖章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四、申报程序、数量、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采取逐级汇总审核申报办法,即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各有关高校对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申报。省直宣传系统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申报。体制外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项目主管原则,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报。列入文艺精品指导性目录的优先申报。
(二)申报作品数量。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有关高校要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文艺精品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各市(州)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8个。省直宣传文化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2个。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奇;联系电话:027-87231052;电子邮箱:spring4567@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5号楼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请务必采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编:430071。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扎实细致地做好申报工作。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突出抓好质量和导向管理,严格落实归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大对申报项目审核力度,力争推出一批记录历史、弘扬中国精神、具有湖北特质的优秀文艺精品。要严格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申报工作客观公正。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4日
来源:
创联部 作者:
李腾
发布时间:
2022-03-18
省作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省直相关单位作家、文学爱好者:
省委宣传部《关于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日前已下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4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作协创联部,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腾
电 话:68880639
邮 箱:2502835885@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附件1.《关于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2年3月17日
关于2022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
为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推出一批描绘新时代新征程恢宏气象的文艺精品,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现就做好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守人民立场,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现湖北红色文化、荆楚文化、长江文化特色,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时代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扶持奖励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在本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申报个人必须具备本省户口或受聘于本省有关机构。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或多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申报项目应是我省各类型专业艺术创作单位或个人围绕喜迎二十大、湖北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长江文化等主题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启动或已完成的创作、出版、演出、播映、展览等重点文艺创作项目。项目类别如下:
1.文学类: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申报项目需已出版。
2.舞台艺术类:戏剧、舞蹈、曲艺、杂技。
3.影视类:电影、电影动画片、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
4.视觉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
5.音乐类:歌曲、套曲、组歌。
6.网络视听类: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音乐、网络直播及专业类网络节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申报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①文学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发表或出版的样书、样刊,获奖情况和社会评价证明材料。
②影视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剧情简介、完整剧本和光碟,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播出机构证明材料,获奖情况和收视情况证明材料。
③舞台艺术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剧情简介、完整剧本和光碟,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演出场次,获奖情况和观众评价证明材料。
④视觉艺术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作品照片或复印件,参加国家、省级展览或获奖的证明材料。
⑤音乐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乐谱、光碟,被国家和省级大型晚会采用和获奖的证明材料。
⑥网络视听类节目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U盘或光碟,获奖情况和观众评价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各一式贰份。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对本地申报项目审核把关盖章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四、申报程序、数量、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采取逐级汇总审核申报办法,即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各有关高校对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申报。省直宣传系统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申报。体制外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项目主管原则,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报。列入文艺精品指导性目录的优先申报。
(二)申报作品数量。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有关高校要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文艺精品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各市(州)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8个。省直宣传文化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2个。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奇;联系电话:027-87231052;电子邮箱:spring4567@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5号楼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请务必采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编:430071。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扎实细致地做好申报工作。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突出抓好质量和导向管理,严格落实归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大对申报项目审核力度,力争推出一批记录历史、弘扬中国精神、具有湖北特质的优秀文艺精品。要严格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申报工作客观公正。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