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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作家协会建立文学创作激励机制

来源: 红安县作家协会    发布时间: 2022-10-14    作者: 车昕林

日前,红安县作家协会建立作家创作激励机制,出台《红安县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红安本土作家的创作成果予以奖励,以激励全县广大作家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动新时代红安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办法》就打造精品力作、鼓励长篇小说创作、扶助作家出版文学成果、提高《红安文学》期刊稿酬以及鼓励本地作家积极参与省市文联作协文学创作活动等方面分别设立对应奖项和奖金。包括设立“红安文学奖”,对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发表、并产生较大影响力的文学作品,或著作丰厚并在文学界获得广泛赞誉的红安本土作家给予奖励,获得“红安文学奖”的作品或作家将给予6000元奖励;扶助作家出版文学成果,对本土作家出版国家新闻出版正式书号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合集以及散文、诗歌作品集的出版物,一律给予扶助奖励,其中:长篇小说6000元,中短篇小说合集3000元,散文或诗歌作品集2000元;提高《红安文学》期刊稿酬,将《红安文学》的稿酬标准由50元/千字提高至100元/千字。同时,对积极参与省市文联、作协文学创作活动的作家予以奖励。凡由省市文联、作协直接组织或由省市文联、作协牵头组织的征文活动,对入围的作品,县作协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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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作家协会建立文学创作激励机制

来源: 红安县作家协会    作者: 车昕林
发布时间: 2022-10-14

日前,红安县作家协会建立作家创作激励机制,出台《红安县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红安本土作家的创作成果予以奖励,以激励全县广大作家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动新时代红安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办法》就打造精品力作、鼓励长篇小说创作、扶助作家出版文学成果、提高《红安文学》期刊稿酬以及鼓励本地作家积极参与省市文联作协文学创作活动等方面分别设立对应奖项和奖金。包括设立“红安文学奖”,对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发表、并产生较大影响力的文学作品,或著作丰厚并在文学界获得广泛赞誉的红安本土作家给予奖励,获得“红安文学奖”的作品或作家将给予6000元奖励;扶助作家出版文学成果,对本土作家出版国家新闻出版正式书号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合集以及散文、诗歌作品集的出版物,一律给予扶助奖励,其中:长篇小说6000元,中短篇小说合集3000元,散文或诗歌作品集2000元;提高《红安文学》期刊稿酬,将《红安文学》的稿酬标准由50元/千字提高至100元/千字。同时,对积极参与省市文联、作协文学创作活动的作家予以奖励。凡由省市文联、作协直接组织或由省市文联、作协牵头组织的征文活动,对入围的作品,县作协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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