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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斯人:写小说就是自我和解的过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08    作者: 废斯人 陈智富

《湖北作家》  2023年春季号

 

      一、我感谢我的童年有一面墙

  陈智富:你是怎么和文学结缘?请谈谈你青少年时期成长经历吧。

废斯人:说起来也是一个故事,我把经历写成了一篇小说。我小时候对学习没什么兴趣,也不是很在意。我爸妈说是在意我的学习,平时也不管我。但是,我对文科特别感兴趣,理科不怎么样。我听说有的同学喜欢在墙上画画,我喜欢在墙上写诗。我家里条件不好,墙壁也陈旧,写在家里墙上也无所谓。我感谢我的童年有一面墙,在墙上写了很多想象的东西。我印象深刻的是,有天晚上我睡着了,我的脑海有金鱼跑出来,向森林游去,发生了有点神经质的场景。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睡着了。只是觉得我的脑海里有好多东西,好胀人啊。这也是我不得不写小说的原因。

我小时候在墙上画,没想过当作家,只是好玩而已。爸妈根本没关注到。只有我奶奶关注到了。她是文盲,但是每次遇到字,总叫我念。她常说,我们家祖坟上要出一颗文曲星。她特别喜欢跟我绘声绘色讲故事。一个故事讲八百遍,我都听。她每次能抓住我的一个点,比如我心情不好,会用轻盈的调侃的语气啊;如果我不听话,她会用吓人的语气讲。我记得她讲过几句民谣:“黄鸡公,尾巴拖,三岁牙,要听歌。”她是童养媳,地主欺负她,不让她吃饭喝汤,要她冬天到冻河里洗衣服,先把冰敲掉,再洗衣服。有一年,她逃荒,饿得要死,在安徽遇到一个好心人家给她吃穿。她一直想要找这个恩人。我奶奶讲的老故事,我爸爸听着完全没感觉,我听着有感觉。

我其实第一次写小说是初三暑假的时候。整个暑假,我在稿纸上写,写了好长好长的小说,可能有几万字吧,大概是写一个叫钱多多的小孩带着一群兄弟去解救世界吧。我妈就是一个做汽车座垫的普通工人,平时不怎么管我。但是,那个暑假,她特别关注我。她看着我整个暑假写,觉得我写作是有害的,担心我是不是有毛病,所以她总是鼓励院子里的孩子带动我玩。我很烦,觉得她总是打扰我的写作,但是我也没办法啊。我家当时是住在货车队,附近停着一排排货车。我每天上午写作,中午吃饭了,不得不被我妈妈喊到外面去玩。妈妈中午在家午休,我和小伙伴就是从这个车顶跳到那个车顶,整个下午就是跳来跳去的。到现在她觉得我熬夜写作,对身体不好啊,总是在我写作的时候故意捣乱,突然喊一下,要我运动一下。所以,我不太愿意跟她们住在一起。

陈智富:你的作品有浓厚的个人经历影子,似乎缺乏更广阔的现实生活背景。和其他90后一样,你的成长与生活经历比较单一。阅读是学生能够想象外面世界的最便捷的方式。请你谈谈青少年的阅读情况吧。

废斯人:黄冈比较封闭,在大家的眼里,看小说都是禁忌,不管是网络小说,还是名人小说。只要听到小说两个字,家长老师都认为小说都是不好的东西,坚决反对。我有个初中同学看《红楼梦》,书就被老师没收了。

2004—2007年,我读初中,就喜欢看盗版小说,把小说拆成一册册的活页来看。我觉得叛逆的感觉挺好。很多纸质小说都被我妈撕了很多,后来偷偷地看网文,用一个大的MP4看几百万字的网文,总是要不停地点按钮,几十个字就要点一下,点到下一行,我常常点得手抽筋。其实,我那时候只知道看故事,只要故事情节好,我就看。都是一些名字都很奇怪的校园爱情小说与奇幻小说,我只记得有一部小说《诛仙》,其他都想不起来。

我初中唯一看的名著是高尔基的《童年》。当时家里不让看,爸爸妈妈更不给钱我买啊。我跑到书店蹭着看,觉得看得好辛苦啊。后来,我奶奶给我钱去买书。奶奶说买书是好事啊。我们当地有一句方言,读书进学。大意思是说多读书进学,考取进士。其实,我觉得那本书没有那么有意思,没觉得特别打动我,只是觉得主人公好可怜啊,有点感同身受吧。但是,我心想着只有把这本书看完,才对得起奶奶的钱,奶奶攒点钱不容易,所以不管正文还是前言后记,这本书每个字都看完了。

二、有个很坏的习惯,写完小说就扔到一边

陈智富:你写小说的原动力是什么?如何把脑海的念头有机编织成有趣的故事之网?

废斯人:我写小说就是一种倾诉的欲望、最原始的欲望,还没达到自发的阶段。如果我不写出来,有些念头就在脑海里飘来飘去,撞来撞去,很烦人的。写下来就轻松了,减轻了头疼的状态。我之前根据自己高中读书的经验,写了一篇小说《做题》,在《广州文艺》发了。编辑问我,你最后跟物理试卷和老师和解了吗?我说,写完小说就跟物理老师和爸爸妈妈都和解了。之前心有怨恨,现在是一笑了之。我以后生了孩子,就让他自己做选择,不逼他。写小说就是自我和解的过程,也是自我解压的方式。我帮自己解决烦恼,从之前的创伤困境中把自己解脱出来,让我的灵魂变得轻松了。

比如我现在脑海里有一个小说的故事,就是父子两人打拳,父亲知道对面是儿子,儿子不知道对面是父亲。父亲是黑道混的,一直没陪伴儿子的。儿子一直想打倒父亲。这个故事总在我的脑海里转来转去,我想着怎么把故事从天上往地下拉,头胀,头晕,儿子可能打败父亲了,父亲最终做出妥协。一连串类似的故事,在脑海里膨胀。我暂且叫这篇故事《父子拳》。

当我想写出自己脑海的念头,写了初稿后就会跟我的朋友讲述。如果我的朋友听了后说,你说的故事好平淡啊。我就会重新审视自己的故事,重新把念头从地下拉起来,直到找道一个有意义的点,我就可以重新开始写啦。

陈智富:你的处女作发表时,你是什么样心情?

废斯人:我的处女作是《山东文学》2018年第4期发表的小说《去某个地方》。我是自由投稿,得知发表消息时,我一声尖叫,从工位上跳起来。别人问我怎么了,我说我的小说发表了。这是我根据原来的草稿《上次我去你的城市还是处男》改成了一个叛逆的故事。《山东文学》华爱丁老师真好,发表了好多90后作家作品。我在小说里写了一个细节,女的好奔放,到处去旅游。男的是小镇公务员,本来和女的谈婚论嫁。可是到处找不到啊,心疲力竭的时候,他逛到黄灯区,正想跟妓女发生关系的时候,女的发了短信,他看到了后就阳痿了。以后,他只要跟女的发生关系就有点心理障碍。心理医生说,你有事情没完成,一旦完成就好了。为此,女的送他去找那个妓女嫖娼。大概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刊发之前,华爱丁老师就跟我说,你怎么写这样的小说啊。你主要写的不是这个故事,而是写出这个年轻人的躁动与叛逆情绪,值得肯定。稿子拿去送审后,我好多担心,结果发表时原本担心被删的地方都没被删除。

陈智富:现在,老龄化成为一个热点社会问题,反映孤独老人的文学作品也不少,比如薛忆沩的《空巢》等。你作为年轻的90后作家,在《咕咕》》小说中写老人的故事,情感的描摹非常细腻,很难得。

废斯人:我喜欢写老人特殊群体这类题材。写作本身是孤独的,我更能够理解老人的孤独处境。《咕咕》这篇小说是我2018年的时候写的,有生活的原型。因为我奶奶有五个儿女,却一个人住在老家,觉得挺孤独的,只好养鸡陪伴。我奶奶特别喜欢她小儿子和我这个大孙子。我叔叔在武汉住,接奶奶来治病,我奶奶只好把鸡杀掉了。治好病后,她又回到农村一个人在老家住。前几天,湖北高温,我妈专程跑到我家里跟我说个事,因为高温,她养的二十只鸡,死了一只。我说,你为什么跑这么远讲给我听呢。我妈说,因为你以后写故事可以用得上。那个鸡不爱吃饭啊。我妈在思考这个鸡的人生不好就是不好好吃饭,这给我一个提示。我妈妈爱她的鸡,超过了我。我饭都没吃,她都要先把她的鸡喂饱。她以前不爱干这些事。退休后到农村开始养鸡,养鸡上瘾,把鸡当宠物来养。

陈智富:短短五年间,你的小说作品频繁地登录中国最好的文学杂志。你有什么写作秘诀?

废斯人:我有“偷听”的习惯,或者怪癖,这是生活中不自觉养成的习惯,也不全是为了写作。但是,“偷听”确实也是我写作素材的重要源头。我在走路时,就特别注意听身边的人说话。在任何时候,我都喜欢听旁边的人说话。别人可能毫无察觉,但是我听得津津有味。其实,这也算不上偷听,毕竟别人光明正大地说话,我只是竖着耳朵光明正大地听嘛。准确地说,我很善于倾听,不管是什么人说出一句令我感触很深的话,我就特别感兴趣,特别兴奋。

对于偷听,我有一种神经质的条件反射的感觉。只要别人说话,说到点子上了,我的耳朵就特别灵敏。不需要看,只是听到。我其实不是故意要听什么。平时大家随便聊天,随便讲几句话,讲完就完了。但是,如果我对那几句话特别感兴趣,那几句话就会钻进我的脑子里。我晚上就会反复地想,想着以某种形式出现在我的小说中。

三、想写大别山故事,对家乡有了执念

陈智富:你的小说是从一个念头、一个灵感开始的,你很有天赋,对语言很敏感,有独特的把握世界的方式。你在创作过程中,如何增强故事虚构能力?

废斯人:是的,我有一个念头后,就特别注重增加虚构的能力。《抵达森林中央》都是虚构的,我把一个缥缈的想法落地,花了很大心思,主要是偷听别人的讲话。去年,我开车到薄刀峰林场采访两个小时,其实山里人好沉默,话很少,很难聊天,我只能走一趟,转一转,捕捉细节,然后把我听人讲话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当时,天快黑了,我必须要下山。我就不用自己的生活经历创作,完全虚构一篇故事吧。

有一个细节很感动,但是没写进小说。山上有很厉害的山蚂蟥,人们一旦被咬就会过敏,甚至患迁延不愈的皮肤病,受不了啊。所以,林场工人上山前就会用盐水浸泡自己的身体,防止被咬,这是简单粗暴的方式,但是蚂蟥会钻到裤子里,还会被蚂蟥咬,以至于得了严重的皮肤病。我自然就更怕蚂蟥。

罗田有一个热爱植物的人,把罗田所有的植物标本收集起来,建立自己的植物博物馆。他从伐木年代到现在保护植物年代,一直都热爱植物,如今八九十岁了。他热爱植物,我热爱文字。我从他身上感受到一股人性的力量,感觉对森林有一种奇怪的爱。很想把他作为主角,写到小说里。他经历过大别山早期伐木时代,主张保护性伐木,积极抗争,为鄂东留下最后一片原始森林。

陈智富:我曾采访过儿童文学作家伍剑老师,他说自己曾经有一个时间段特别痴迷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集中反复阅读了几十遍,以至于读完书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有这样的阅读经历吗?

废斯人:我也有这种感受。每当我看完一篇小说后,什么都记不得了,人物、情节、书名都不记得了。我自己写的小说也都不记得了,尽管那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你刚才提到《咕咕》,我要想半天才有点印象。我好羡慕一些90后作家写创作谈,总能写出好高深的意思来,我怎么没有啊?

我2018年开始写严肃小说,快五年了,感觉还有好多不足。特别是阅读量匮乏。我喜欢读废名、沈从文、汪曾祺的小说。我现在都不知道小说神乎其神的见解。我是原始的写作状态。写作的时候有一种迷茫的感觉,总是尝试如何表达。我的写作状态和生活状态是矛盾的。如果调节不好,很费心。在写作时,我可以是侠士拿着大刀的感觉,在生活中却是很腼腆的。我小说的主角都是叛逆的人物,做了很多我不敢做的事情,完成了我的梦想。比如《去某个地方》《大别山的雪》。

陈智富:你的感受并不奇怪。写作就是白日梦的过程吧。邓一光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小说应该发现那些生活中的种种不法之地。”

废斯人:我写作确实有点矛盾在里面。叛逆啊。我以前写作是为了反抗而反抗,为了叛逆而叛逆。我现在年纪大了点,希望我的小说有一点温情,不能完全绝望,要在生活中好好生活。如果再让我写《咕咕》,我绝对不会让这个鸡死掉。写小说当然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但是确实有难以把控的感觉。

今天的聊天,让我想到了很多温情的时刻。2018年、2019年,我和一帮年轻朋友在湖南的舞水边度过了很奇妙的一段时间。在那个好好的状态,我们一起讨论文学,尽管身体很累,但是我一口气写了好几个小说。我们晚上聊天到凌晨,谈谈故事谈谈小说,几个连多点点烧烤都点不起的年轻人,竟然在一起畅谈虚渺的东西。我记得,李可以带领着大家想去湖南的舞水边拍电影,随便去那边看看能不能做民宿。我是待了一个星期,被那种氛围所感染,差点打算从电视台辞职,跟他们混了。我来之前是请假去的,幸好他们那个事情没搞下去。《李可以的一夜奔跑》这篇小说就是写那段特殊经历的。

陈智富:你只是大学期间和毕业短期离开家乡,很快又回到了家乡。你喜欢小县城舒适的慢节奏生活环境,为你的创作带来了从容惬意的氛围。你的写作现在对家乡有执念吗?

废斯人:以前没有执念,但是后来想写大别山故事,对家乡有了执念吧,体现在我的系列小说《故乡志》。我们这代人对故乡的概念特别模糊,小时候就被送到外面读书,高中毕业后出去读大学了,很少回到家乡生活。我的很多同学都不知道罗田县有几个乡镇。我在小说《做题》里写道,一个学霸想要回到故乡的故事。作为小镇做题家,他的脑海里对故乡的山水人啊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从这篇小说创作开始留意我的故乡,系统地了解罗田的文史和自然和气候、植物和动物,发现了一堆宝藏,发现了安徽麝、护林的老人。这些都是一些非常好的素材。

我童年好孤独啊。大家不愿意跟我说话。我常常发呆。我在学校一发呆,就盯着窗外看,盯着桌角啊手指啊。只要有一个触动我的东西,我就会流泪了,比如想到一只猫死掉了。我现在说起来很轻松,其实少年的我还是觉得很诡异了。老师没有跟爸妈说,爸妈也不知道,只是觉得我很奇怪的。

我小时候很敏感啊,没什么朋友。初中毕业时流行写同学录,我找了半天,厚着脸皮去找一个很好说话、但不是很熟悉的同学。他写了一句,祝你好好学习健康长寿。后来,我就不想写了,觉得没什么意思啊。

我写小说有自己的影子,写多了,我的灵魂慢慢变轻松。如果放在几年前,我绝对不会跟你说这些自己不好的遭遇。我面对自己的勇气还不足。

四、笨重的现实感,又带有一丝轻盈

陈智富:很多作家都说自己的写作总是会发生一些意外,超出自己的预期,你是否有同感?

废斯人:我基本上每篇小说都是这样的,开始在脑海里碰撞,写着写着就偏了。《抵达森林中央》,本来是写男主角的事情,基本是女主角配合的故事,七写八写,配角变成主角。写作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期的事情。很多小说人物写没了,变成了一棵树、变成一只狗。比如,你写的时候,这个人物好多话要说,好多事要做,但是写到后来发现这个人物不出现更好,主角变成了配角,甚至变成了一个背景。或者由第三人称叙述变成第一人称叙述。

陈智富:改革开放以来成长的年轻人,学习、生活、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有同质化的倾向,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可能也存在某种同质化问题。你在写作中是如何应对这种同质化问题?

废斯人:我写作过程中当然要处理同质化问题,自然加入了我的个人经历、大量想象和情感。即便是相同题材,有自己个人的烙印。“多年以后”这样的小说开头方式,别人已经写了,可能比我写得更好了,但是我写的时候,我的感觉可能是跟别人不一样的。《侧耳听见》有我儿时被人欺负的经历,《湖心》有我初中孤独的经历。我可能比别人更容易找到这些有不好经历的人物和意象吧。有了审美的观照,我这些不好的遭遇写进小说了,就不一样。美好的东西永远忘掉,但是不好的遭遇难忘。

陈智富:您觉得文学创作,灵感顿悟和勤奋苦练哪个更重要?

废斯人:我觉得顿悟更重要。《抵达森林中央》本来是写两个不想干的故事,一个是做门的,一个是林场的。我想写两个小说。有天下雨,我突然想到了一起,因为五行观念。水克木,木克土。当时顿悟,联系起来,有逻辑了,故事很丰满了。在小说构思中,我想,故事的推动需要引入一个合乎逻辑的东西吧。五行观念引进来,代表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吧。这让人感觉,生命变化太快了。

陈智富:你欣赏的文学语言应该是什么样?

废斯人:人民文学杂志的文学编辑梁豪跟我说《抵达森林中央》有一种氛围感。我现在是自发性写作,也希望用好的语言把读者带入某种情境。好的语言有一种好读的感觉,有一种流畅的节奏感,没有不自然的感觉。好的语言,一些动词特别真实准确。不是用眼睛看,而是默读的。其次,好的语言营造一个故事本应该有的氛围。阅读不进去的名著都是语言上具有阅读障碍。翻译作品的语言制造了阅读障碍,让我阅读不进去。

陈智富:你心目中最欣赏的小说是什么模样?

废斯人:笨重的现实感,又带有一丝的轻盈。我现在的作品还没达到,要么太笨重,还拉不起来;要么过于轻盈,总之还没写到平衡的感觉。第二种平衡是写作状态和生活状态的平衡。第三种平衡是真实和虚构的平衡。三个平衡是独立,也是有机的,我在文本中就是想要在多个矛盾体中寻找这三种平衡的,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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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斯人:写小说就是自我和解的过程

来源:     作者: 废斯人 陈智富
发布时间: 2023-08-08

《湖北作家》  2023年春季号

 

      一、我感谢我的童年有一面墙

  陈智富:你是怎么和文学结缘?请谈谈你青少年时期成长经历吧。

废斯人:说起来也是一个故事,我把经历写成了一篇小说。我小时候对学习没什么兴趣,也不是很在意。我爸妈说是在意我的学习,平时也不管我。但是,我对文科特别感兴趣,理科不怎么样。我听说有的同学喜欢在墙上画画,我喜欢在墙上写诗。我家里条件不好,墙壁也陈旧,写在家里墙上也无所谓。我感谢我的童年有一面墙,在墙上写了很多想象的东西。我印象深刻的是,有天晚上我睡着了,我的脑海有金鱼跑出来,向森林游去,发生了有点神经质的场景。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睡着了。只是觉得我的脑海里有好多东西,好胀人啊。这也是我不得不写小说的原因。

我小时候在墙上画,没想过当作家,只是好玩而已。爸妈根本没关注到。只有我奶奶关注到了。她是文盲,但是每次遇到字,总叫我念。她常说,我们家祖坟上要出一颗文曲星。她特别喜欢跟我绘声绘色讲故事。一个故事讲八百遍,我都听。她每次能抓住我的一个点,比如我心情不好,会用轻盈的调侃的语气啊;如果我不听话,她会用吓人的语气讲。我记得她讲过几句民谣:“黄鸡公,尾巴拖,三岁牙,要听歌。”她是童养媳,地主欺负她,不让她吃饭喝汤,要她冬天到冻河里洗衣服,先把冰敲掉,再洗衣服。有一年,她逃荒,饿得要死,在安徽遇到一个好心人家给她吃穿。她一直想要找这个恩人。我奶奶讲的老故事,我爸爸听着完全没感觉,我听着有感觉。

我其实第一次写小说是初三暑假的时候。整个暑假,我在稿纸上写,写了好长好长的小说,可能有几万字吧,大概是写一个叫钱多多的小孩带着一群兄弟去解救世界吧。我妈就是一个做汽车座垫的普通工人,平时不怎么管我。但是,那个暑假,她特别关注我。她看着我整个暑假写,觉得我写作是有害的,担心我是不是有毛病,所以她总是鼓励院子里的孩子带动我玩。我很烦,觉得她总是打扰我的写作,但是我也没办法啊。我家当时是住在货车队,附近停着一排排货车。我每天上午写作,中午吃饭了,不得不被我妈妈喊到外面去玩。妈妈中午在家午休,我和小伙伴就是从这个车顶跳到那个车顶,整个下午就是跳来跳去的。到现在她觉得我熬夜写作,对身体不好啊,总是在我写作的时候故意捣乱,突然喊一下,要我运动一下。所以,我不太愿意跟她们住在一起。

陈智富:你的作品有浓厚的个人经历影子,似乎缺乏更广阔的现实生活背景。和其他90后一样,你的成长与生活经历比较单一。阅读是学生能够想象外面世界的最便捷的方式。请你谈谈青少年的阅读情况吧。

废斯人:黄冈比较封闭,在大家的眼里,看小说都是禁忌,不管是网络小说,还是名人小说。只要听到小说两个字,家长老师都认为小说都是不好的东西,坚决反对。我有个初中同学看《红楼梦》,书就被老师没收了。

2004—2007年,我读初中,就喜欢看盗版小说,把小说拆成一册册的活页来看。我觉得叛逆的感觉挺好。很多纸质小说都被我妈撕了很多,后来偷偷地看网文,用一个大的MP4看几百万字的网文,总是要不停地点按钮,几十个字就要点一下,点到下一行,我常常点得手抽筋。其实,我那时候只知道看故事,只要故事情节好,我就看。都是一些名字都很奇怪的校园爱情小说与奇幻小说,我只记得有一部小说《诛仙》,其他都想不起来。

我初中唯一看的名著是高尔基的《童年》。当时家里不让看,爸爸妈妈更不给钱我买啊。我跑到书店蹭着看,觉得看得好辛苦啊。后来,我奶奶给我钱去买书。奶奶说买书是好事啊。我们当地有一句方言,读书进学。大意思是说多读书进学,考取进士。其实,我觉得那本书没有那么有意思,没觉得特别打动我,只是觉得主人公好可怜啊,有点感同身受吧。但是,我心想着只有把这本书看完,才对得起奶奶的钱,奶奶攒点钱不容易,所以不管正文还是前言后记,这本书每个字都看完了。

二、有个很坏的习惯,写完小说就扔到一边

陈智富:你写小说的原动力是什么?如何把脑海的念头有机编织成有趣的故事之网?

废斯人:我写小说就是一种倾诉的欲望、最原始的欲望,还没达到自发的阶段。如果我不写出来,有些念头就在脑海里飘来飘去,撞来撞去,很烦人的。写下来就轻松了,减轻了头疼的状态。我之前根据自己高中读书的经验,写了一篇小说《做题》,在《广州文艺》发了。编辑问我,你最后跟物理试卷和老师和解了吗?我说,写完小说就跟物理老师和爸爸妈妈都和解了。之前心有怨恨,现在是一笑了之。我以后生了孩子,就让他自己做选择,不逼他。写小说就是自我和解的过程,也是自我解压的方式。我帮自己解决烦恼,从之前的创伤困境中把自己解脱出来,让我的灵魂变得轻松了。

比如我现在脑海里有一个小说的故事,就是父子两人打拳,父亲知道对面是儿子,儿子不知道对面是父亲。父亲是黑道混的,一直没陪伴儿子的。儿子一直想打倒父亲。这个故事总在我的脑海里转来转去,我想着怎么把故事从天上往地下拉,头胀,头晕,儿子可能打败父亲了,父亲最终做出妥协。一连串类似的故事,在脑海里膨胀。我暂且叫这篇故事《父子拳》。

当我想写出自己脑海的念头,写了初稿后就会跟我的朋友讲述。如果我的朋友听了后说,你说的故事好平淡啊。我就会重新审视自己的故事,重新把念头从地下拉起来,直到找道一个有意义的点,我就可以重新开始写啦。

陈智富:你的处女作发表时,你是什么样心情?

废斯人:我的处女作是《山东文学》2018年第4期发表的小说《去某个地方》。我是自由投稿,得知发表消息时,我一声尖叫,从工位上跳起来。别人问我怎么了,我说我的小说发表了。这是我根据原来的草稿《上次我去你的城市还是处男》改成了一个叛逆的故事。《山东文学》华爱丁老师真好,发表了好多90后作家作品。我在小说里写了一个细节,女的好奔放,到处去旅游。男的是小镇公务员,本来和女的谈婚论嫁。可是到处找不到啊,心疲力竭的时候,他逛到黄灯区,正想跟妓女发生关系的时候,女的发了短信,他看到了后就阳痿了。以后,他只要跟女的发生关系就有点心理障碍。心理医生说,你有事情没完成,一旦完成就好了。为此,女的送他去找那个妓女嫖娼。大概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刊发之前,华爱丁老师就跟我说,你怎么写这样的小说啊。你主要写的不是这个故事,而是写出这个年轻人的躁动与叛逆情绪,值得肯定。稿子拿去送审后,我好多担心,结果发表时原本担心被删的地方都没被删除。

陈智富:现在,老龄化成为一个热点社会问题,反映孤独老人的文学作品也不少,比如薛忆沩的《空巢》等。你作为年轻的90后作家,在《咕咕》》小说中写老人的故事,情感的描摹非常细腻,很难得。

废斯人:我喜欢写老人特殊群体这类题材。写作本身是孤独的,我更能够理解老人的孤独处境。《咕咕》这篇小说是我2018年的时候写的,有生活的原型。因为我奶奶有五个儿女,却一个人住在老家,觉得挺孤独的,只好养鸡陪伴。我奶奶特别喜欢她小儿子和我这个大孙子。我叔叔在武汉住,接奶奶来治病,我奶奶只好把鸡杀掉了。治好病后,她又回到农村一个人在老家住。前几天,湖北高温,我妈专程跑到我家里跟我说个事,因为高温,她养的二十只鸡,死了一只。我说,你为什么跑这么远讲给我听呢。我妈说,因为你以后写故事可以用得上。那个鸡不爱吃饭啊。我妈在思考这个鸡的人生不好就是不好好吃饭,这给我一个提示。我妈妈爱她的鸡,超过了我。我饭都没吃,她都要先把她的鸡喂饱。她以前不爱干这些事。退休后到农村开始养鸡,养鸡上瘾,把鸡当宠物来养。

陈智富:短短五年间,你的小说作品频繁地登录中国最好的文学杂志。你有什么写作秘诀?

废斯人:我有“偷听”的习惯,或者怪癖,这是生活中不自觉养成的习惯,也不全是为了写作。但是,“偷听”确实也是我写作素材的重要源头。我在走路时,就特别注意听身边的人说话。在任何时候,我都喜欢听旁边的人说话。别人可能毫无察觉,但是我听得津津有味。其实,这也算不上偷听,毕竟别人光明正大地说话,我只是竖着耳朵光明正大地听嘛。准确地说,我很善于倾听,不管是什么人说出一句令我感触很深的话,我就特别感兴趣,特别兴奋。

对于偷听,我有一种神经质的条件反射的感觉。只要别人说话,说到点子上了,我的耳朵就特别灵敏。不需要看,只是听到。我其实不是故意要听什么。平时大家随便聊天,随便讲几句话,讲完就完了。但是,如果我对那几句话特别感兴趣,那几句话就会钻进我的脑子里。我晚上就会反复地想,想着以某种形式出现在我的小说中。

三、想写大别山故事,对家乡有了执念

陈智富:你的小说是从一个念头、一个灵感开始的,你很有天赋,对语言很敏感,有独特的把握世界的方式。你在创作过程中,如何增强故事虚构能力?

废斯人:是的,我有一个念头后,就特别注重增加虚构的能力。《抵达森林中央》都是虚构的,我把一个缥缈的想法落地,花了很大心思,主要是偷听别人的讲话。去年,我开车到薄刀峰林场采访两个小时,其实山里人好沉默,话很少,很难聊天,我只能走一趟,转一转,捕捉细节,然后把我听人讲话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当时,天快黑了,我必须要下山。我就不用自己的生活经历创作,完全虚构一篇故事吧。

有一个细节很感动,但是没写进小说。山上有很厉害的山蚂蟥,人们一旦被咬就会过敏,甚至患迁延不愈的皮肤病,受不了啊。所以,林场工人上山前就会用盐水浸泡自己的身体,防止被咬,这是简单粗暴的方式,但是蚂蟥会钻到裤子里,还会被蚂蟥咬,以至于得了严重的皮肤病。我自然就更怕蚂蟥。

罗田有一个热爱植物的人,把罗田所有的植物标本收集起来,建立自己的植物博物馆。他从伐木年代到现在保护植物年代,一直都热爱植物,如今八九十岁了。他热爱植物,我热爱文字。我从他身上感受到一股人性的力量,感觉对森林有一种奇怪的爱。很想把他作为主角,写到小说里。他经历过大别山早期伐木时代,主张保护性伐木,积极抗争,为鄂东留下最后一片原始森林。

陈智富:我曾采访过儿童文学作家伍剑老师,他说自己曾经有一个时间段特别痴迷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集中反复阅读了几十遍,以至于读完书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有这样的阅读经历吗?

废斯人:我也有这种感受。每当我看完一篇小说后,什么都记不得了,人物、情节、书名都不记得了。我自己写的小说也都不记得了,尽管那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你刚才提到《咕咕》,我要想半天才有点印象。我好羡慕一些90后作家写创作谈,总能写出好高深的意思来,我怎么没有啊?

我2018年开始写严肃小说,快五年了,感觉还有好多不足。特别是阅读量匮乏。我喜欢读废名、沈从文、汪曾祺的小说。我现在都不知道小说神乎其神的见解。我是原始的写作状态。写作的时候有一种迷茫的感觉,总是尝试如何表达。我的写作状态和生活状态是矛盾的。如果调节不好,很费心。在写作时,我可以是侠士拿着大刀的感觉,在生活中却是很腼腆的。我小说的主角都是叛逆的人物,做了很多我不敢做的事情,完成了我的梦想。比如《去某个地方》《大别山的雪》。

陈智富:你的感受并不奇怪。写作就是白日梦的过程吧。邓一光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小说应该发现那些生活中的种种不法之地。”

废斯人:我写作确实有点矛盾在里面。叛逆啊。我以前写作是为了反抗而反抗,为了叛逆而叛逆。我现在年纪大了点,希望我的小说有一点温情,不能完全绝望,要在生活中好好生活。如果再让我写《咕咕》,我绝对不会让这个鸡死掉。写小说当然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但是确实有难以把控的感觉。

今天的聊天,让我想到了很多温情的时刻。2018年、2019年,我和一帮年轻朋友在湖南的舞水边度过了很奇妙的一段时间。在那个好好的状态,我们一起讨论文学,尽管身体很累,但是我一口气写了好几个小说。我们晚上聊天到凌晨,谈谈故事谈谈小说,几个连多点点烧烤都点不起的年轻人,竟然在一起畅谈虚渺的东西。我记得,李可以带领着大家想去湖南的舞水边拍电影,随便去那边看看能不能做民宿。我是待了一个星期,被那种氛围所感染,差点打算从电视台辞职,跟他们混了。我来之前是请假去的,幸好他们那个事情没搞下去。《李可以的一夜奔跑》这篇小说就是写那段特殊经历的。

陈智富:你只是大学期间和毕业短期离开家乡,很快又回到了家乡。你喜欢小县城舒适的慢节奏生活环境,为你的创作带来了从容惬意的氛围。你的写作现在对家乡有执念吗?

废斯人:以前没有执念,但是后来想写大别山故事,对家乡有了执念吧,体现在我的系列小说《故乡志》。我们这代人对故乡的概念特别模糊,小时候就被送到外面读书,高中毕业后出去读大学了,很少回到家乡生活。我的很多同学都不知道罗田县有几个乡镇。我在小说《做题》里写道,一个学霸想要回到故乡的故事。作为小镇做题家,他的脑海里对故乡的山水人啊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从这篇小说创作开始留意我的故乡,系统地了解罗田的文史和自然和气候、植物和动物,发现了一堆宝藏,发现了安徽麝、护林的老人。这些都是一些非常好的素材。

我童年好孤独啊。大家不愿意跟我说话。我常常发呆。我在学校一发呆,就盯着窗外看,盯着桌角啊手指啊。只要有一个触动我的东西,我就会流泪了,比如想到一只猫死掉了。我现在说起来很轻松,其实少年的我还是觉得很诡异了。老师没有跟爸妈说,爸妈也不知道,只是觉得我很奇怪的。

我小时候很敏感啊,没什么朋友。初中毕业时流行写同学录,我找了半天,厚着脸皮去找一个很好说话、但不是很熟悉的同学。他写了一句,祝你好好学习健康长寿。后来,我就不想写了,觉得没什么意思啊。

我写小说有自己的影子,写多了,我的灵魂慢慢变轻松。如果放在几年前,我绝对不会跟你说这些自己不好的遭遇。我面对自己的勇气还不足。

四、笨重的现实感,又带有一丝轻盈

陈智富:很多作家都说自己的写作总是会发生一些意外,超出自己的预期,你是否有同感?

废斯人:我基本上每篇小说都是这样的,开始在脑海里碰撞,写着写着就偏了。《抵达森林中央》,本来是写男主角的事情,基本是女主角配合的故事,七写八写,配角变成主角。写作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期的事情。很多小说人物写没了,变成了一棵树、变成一只狗。比如,你写的时候,这个人物好多话要说,好多事要做,但是写到后来发现这个人物不出现更好,主角变成了配角,甚至变成了一个背景。或者由第三人称叙述变成第一人称叙述。

陈智富:改革开放以来成长的年轻人,学习、生活、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有同质化的倾向,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可能也存在某种同质化问题。你在写作中是如何应对这种同质化问题?

废斯人:我写作过程中当然要处理同质化问题,自然加入了我的个人经历、大量想象和情感。即便是相同题材,有自己个人的烙印。“多年以后”这样的小说开头方式,别人已经写了,可能比我写得更好了,但是我写的时候,我的感觉可能是跟别人不一样的。《侧耳听见》有我儿时被人欺负的经历,《湖心》有我初中孤独的经历。我可能比别人更容易找到这些有不好经历的人物和意象吧。有了审美的观照,我这些不好的遭遇写进小说了,就不一样。美好的东西永远忘掉,但是不好的遭遇难忘。

陈智富:您觉得文学创作,灵感顿悟和勤奋苦练哪个更重要?

废斯人:我觉得顿悟更重要。《抵达森林中央》本来是写两个不想干的故事,一个是做门的,一个是林场的。我想写两个小说。有天下雨,我突然想到了一起,因为五行观念。水克木,木克土。当时顿悟,联系起来,有逻辑了,故事很丰满了。在小说构思中,我想,故事的推动需要引入一个合乎逻辑的东西吧。五行观念引进来,代表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吧。这让人感觉,生命变化太快了。

陈智富:你欣赏的文学语言应该是什么样?

废斯人:人民文学杂志的文学编辑梁豪跟我说《抵达森林中央》有一种氛围感。我现在是自发性写作,也希望用好的语言把读者带入某种情境。好的语言有一种好读的感觉,有一种流畅的节奏感,没有不自然的感觉。好的语言,一些动词特别真实准确。不是用眼睛看,而是默读的。其次,好的语言营造一个故事本应该有的氛围。阅读不进去的名著都是语言上具有阅读障碍。翻译作品的语言制造了阅读障碍,让我阅读不进去。

陈智富:你心目中最欣赏的小说是什么模样?

废斯人:笨重的现实感,又带有一丝的轻盈。我现在的作品还没达到,要么太笨重,还拉不起来;要么过于轻盈,总之还没写到平衡的感觉。第二种平衡是写作状态和生活状态的平衡。第三种平衡是真实和虚构的平衡。三个平衡是独立,也是有机的,我在文本中就是想要在多个矛盾体中寻找这三种平衡的,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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